湖北钟祥原移民局长因贪污受贿罪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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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05 汉网 | |||||||||
钟祥原移民局长高长城不仅会移民,更擅长把公款移入私囊。昨日,钟祥法院以其贪污受贿23.7055万元,一审判处高长城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高长城,48岁,钟祥市原移民局局长,任职期间曾因工作突出两次被评为“全国移民系统先进工作者”。
1999年3月至2004年2月,高长城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用假发票将私人购买的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手机、西服、皮包、传真机等在单位报销,贪污作案7起,共贪得公款70055元。期间,高长城还以向他人索要电话费、发包建设工程、人员调协等方式,受贿13.52万元,同时借生病住院、妻子过生日等受贿3.18万元。(记者陈勇 通讯员樊斯坦 实习生王晶 唐仕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