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拒收路边广告遭殴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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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0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冷梅) 昨天上午10时50分,在漕宝路光大会展中心门前,一男青年散发小广告被本报女摄影记者多次拒绝后,竟拳脚相加,致其下颚受伤,价值数万元的摄影器材摔落受损。目前,逃跑的打人者已被警方抓到,正等待处理。这一事件折射出街头泛滥的小广告散发已威胁到行人的人身安全。
强发广告不成竟动粗 昨天上午,本报女摄影记者途经光大会展中心,正打算过马路,人行道中央一20岁出头的男青年挡在当中派发小广告,被两度拒绝后,男青年强行将广告往她怀里递去,遭拒绝后,男青年一记重拳挥向她的下颚,导致其踉跄跌倒地,肩上背着价值数万元的摄影器材被摔裂,打人者见势逃离现场。 昨天下午5时许,徐汇分局漕河泾派出所将打人青年找到,此人21岁,江西人,以每月500元的报酬派发标明“中国东方航空售票处”的卡片,由老板包吃包住,四人住在一起。民警介绍,男青年强行发小卡片并打人致使他人受伤,扰乱了公共秩序,将被治安拘留15天或罚款200元。受害人的物品赔偿问题将联系其公司老板进行。经查该公司并无代理经营资格,属于非法经营。 小广告多为非法代理 记者就此致电东航售票处,获悉东航公司仅有一个售票处,其他售票网点均为下属代理机构。其中发小卡片的公司很多并无经营资格,且与东航无关,因此东航不负赔偿责任。 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这些散发小广告的代理机构也分为三六九等,一些最下层的代理点只是几个人租一间房屋,等客户找上门后再通知上家联系订票业务。工商部门表示,对街头散发的小广告他们无权进行处置,对于非法的代理经营机构,如有群众举报将进行查处。 无相关法律对其处理 街头小广告派发已演变为很恶劣的行径。一些派发者甚至围堵女青年,往其胸前或衣服中硬塞,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一名民警无奈地说:“这些发小广告的人根本没法管,除非出事并产生一定后果,否则根本无法进行处置。”这些从事卡片派发的人多为社会流动闲散人员,没有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理,因此警方执法也缺乏法律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