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率张贴一纸声明 被判道歉外加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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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0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董巍 实习生 蔡艳彬 通讯员 东亮) 上海捷强金勇百货公司为吸引客户,在居民小区大门处张贴《郑重声明》,表示自家货物来源纯正,同时声明小区内另一家顺廉超市货物渠道和自己不一样,这无形中给居民造成顺廉超市货源不正宗的印象,于是“捷强”被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作出了判决。
上海捷强金勇百货公司是捷强连锁公司的加盟店,与上海顺廉百货公司同在一个居民小区内经营超市。2003年6月13日,金勇百货未经捷强连锁公司同意,在居民小三处大门上张贴了《郑重声明》:“顺廉连锁超市不属于我公司门店,我公司从未向其提供任何货源,对其货物的售后服务及质量问题一律不承担责任。”6月18日,其又张贴了一份《致歉信》,表示此前的声明未征得上级公司同意,对由此给顺廉超市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等。 顺廉百货公司虽非捷强连锁公司的加盟店,但也连续多次从捷强连锁公司进货。他们认为自己的声誉受到了影响,遂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捏造并散布虚伪的消息,应承担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应在大门口张贴道歉信,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