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率逐年攀升 净化"环境"迫在眉捷(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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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10 新华网 | |||||||||||
青少年法庭庭审“辛酸泪” 2002年5月,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与区教育局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限制中小学生进入网吧的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中小学生一律不许进入网吧,包括节假日期间;在审理少年案件中,在全国第一个与庭审中创加“庭审教育阶段”;在天津第一个启动发起“法庭进校园”、“法庭进社区”教育活动;在天津组建第一个庭级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在天津第一个与区教育局成立区级“中小学法制教育基地”。并在2002年被命名为全国法院“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这些做法不仅在天津,甚至在全国都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挽救失足青少年,河西区人民法院对收入该院的低龄被告人,安排在少年法庭进行审理。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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