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攻读硕士他人替考伪造证件停考1至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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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25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6日,记者从我省教育部门获悉,在今年黑龙江省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中,我省将同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同时对于他人替考、伪造证件等违纪行为,我省将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宣布考试无效或宣布考试无效并停考1至3年的处罚。 据介绍,在此次考试中,我省明确规定,考生不准将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如
据了解,在考试中如果发现考生夹带文字资料、在考试过程中私自使用通讯工具、不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在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做标记、将考试材料带出考场或撕毁考试材料、请他人替考、伪造证件或答题纸(卡)上所填写的姓名及准考证号等项目与考生本人不符等情形之一的,教育部门将根据考试类别,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宣布考试无效,或宣布考试无效并停考1至3年的处罚。(生活报) 作者:“蒲公英”袭浙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