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印章领取奖金谎称承包骗先期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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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37 每日新报 | |||||||||
张北周莉颖邢泉西研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邢泉西研】上海某俱乐部的经理私刻某娱乐公司合同章与本市某公司签订合同,骗取该公司销售奖金1.5万元,并谎称将该娱乐公司承包,向某洗浴中心经理骗得先期费3万元。昨天下午,被告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在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起诉称,被告人苏某捕前系上海某俱乐部总经理。去年9月间,被告人苏某伙同吴某(已作处理),利用私刻的“钻石娱乐总汇合同专用章”,并冒用负责人的名字,与某啤酒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销售经理签订经销合同,以此骗取该公司销售奖金1.5万元,所得赃款被告人苏某与吴某俵分。被告人苏某还伙同吴某谎称已承包了天津站附近的钻石娱乐总汇,以此骗取某洗浴中心经理的信任,而后被告人苏某以出资入股作为钻石娱乐总汇的先期费用为由,先后两次骗得该洗浴中心经理人民币3万元。今年3月5日,被告人苏某在上海被抓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此骗取1.5万元,数额较大,同时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3万元,应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