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原国税局长 “翁婿父女”同堂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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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46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0年,肖占武收受多名请托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96万元;1996年至2000年,肖占武与二女儿肖华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钱财214万元。1995年至2002年,被告人肖占武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154.7万元、美元3.47万元、购物代金券5000元、镀箔金的“八骏图”一幅。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肖占武有319万多元人民币、8.3万多美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 在肖占武受贿一案中除大女儿和大女婿与本案无关外,妻子唐景春和二女儿肖华因共同受贿卷入肖案;肖华的同居男友韩勇、三女儿肖颖(另案处理)和丈夫陈爱国,因帮助窝藏和转移赃物被检察机关送上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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