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三查”“三思”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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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10:00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 日前,吉林省环保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监察人员职业操守教育。 省环保局要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开展“三查”活动,一查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认真和全面地履行了职责;二查环境监察部门对环境监察人员是否严格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三查环境监察人员在执法中是否有违法乱纪现象。同时开展“三思”活动,一思是否尽职尽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个环境问题,是否存在不闻不问和敷衍塞责的现象;
省环保局要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针对“三查”、“三思”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要与环境监察人员签订“职业操守承诺书”,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践诺、述诺和评诺的考核办法。经考核,群众满意律达不到50%的,要调离环境监察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