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进口丙烯酸酯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10:09 华声报 | |||||||||
华声报讯:7月5日,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34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马来西亚巴斯夫国油化学私人有限公司和印尼日本触媒公司的进口丙烯酸酯(英文名称为Acrylate)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调查。 据人民日报报道,此次期中复审调查涉及的进口丙烯酸酯在中国海关进口税则号中列为:291612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与《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规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