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涉80余税官 内蒙国税局原局长肖占武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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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10:1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中新网7月7日电昨日上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原局长肖占武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肖占武等6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犯罪嫌疑人肖华(肖占武女儿)因病未出庭。 据中广网消息,肖案涉案人员百余人,其中牵涉到自治区12个盟市、40多个旗县区的80多个税务官员,是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查办的犯罪嫌疑人职务最高、涉嫌金额最大、涉案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诉称,1995年至2000年,被告人肖占武在任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内蒙古国税局进行工程建设、采购设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名请托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96万元、“三星”牌照相机一部、玉佩一块。 1996年至2000年,肖占武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内蒙古国税局进行工程建设中,与二女儿肖华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请托人钱财214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2年,肖占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提职、提级、调动工作和为下属单位批准基建工程立项、拨款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54.7万元、美元3.47万元、购物代金券5000元、镀箔金的“八骏图”一幅。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肖占武有319万多元人民币、8.3万多美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 检查机关认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肖占武对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应当同时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昨日上午的审理中,法院就公诉机关指控肖占武的犯罪事实展开了法庭调查,肖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表示接受。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肖占武、肖华、倪健、闫福龙、藏灵霞、陈爱国(肖占武女婿)、韩勇等7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三天的公开审理。目前法庭审理仍在继续中。(文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