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答复:养狗将由城管统一发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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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10:1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实习生 李贤芬 通讯员 曾德明)针对有政协委员提出的尽快解决流浪猫、狗容易胡乱咬人,危及市民安全的问题,广东省公安厅昨日作出答复,建议抓紧修改《广东省犬类管理工作规定》,并明确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统一发证管理。 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政协委员何广兴提交了《关于尽快解决流浪猫、狗问题的几点建议》,指出街上的流浪猫、狗带有狂犬病毒的机会甚高,容易“兽性大发”胡乱
对于上述建议,广东省公安厅昨日作出答复,指出目前犬类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问题是缺乏牵头主管部门,导致《广东省犬类工作规定》在实施中出现了管理难以到位的情况。为此,省公安厅指出,省政府应在抓紧修改该条例中,在明确牵头主管单位的同时,重新确定各部门在犬类管理中的工作职责。 省公安厅认为,由于犬类管理大部分属于社会面管理的特点和涉及政府多个部门职能的情况,建议借鉴深圳市的经验,明确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统一发证管理。农村地区则仍由镇政府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在最终确定管理部门前,有关的发证工作仍先由公安部门负责。(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