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就业形势面临“四大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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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11:2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记者李薇薇、顾瑞珍)尽管2003年中央确定的全年新增就业8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0万人的目标已经超额完成,全国政协常委指出,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面临“四大难”。 第一大难首推促进再就业政策落实“难”。“当前一些地区,由于政府资金规模、部门间协调问题和企业自身的原因,企业成比例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的政策还要加
第二大难要数城镇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再就业“难”。“这些人再就业既缺乏优惠政策扶持,又缺乏社会保障。”张俊九指出,当前各项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大都是针对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而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一般年龄偏大,技能较低,再就业难度较大。此外,一些集体企业停产半停产时间较长,职工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得不到失业、医疗保障。 第三大难是部分行业和工矿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农林、军工、煤矿、有色金属等特殊行业和枯竭城市或矿区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有困难,这些企业也一般地处偏远,下岗人员较多且再就业门路窄,再就业问题相当突出。 第四大难是就业状态稳定“难”。张俊九指出,在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大批“4050”人员虽然实现了再就业,但这种再就业状态很不稳定,许多人不断地在“失业———再就业———再失业”的过程中循环。此外,现在不少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些单位吸纳下岗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较短,个别甚至滥用试用期。“一些再就业人员在较短时间内又失去劳动岗位,加大了政府和社会再就业服务的开支,降低了再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下岗失业人员多次寻找工作,也加重了自身的压力和负担。” 张俊九常委建议,要进一步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首先要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努力使各项扶持政策更好地发挥实效。其次要统筹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强对企业裁员的调控。第三要加强再就业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四要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再就业问题。五要探索建立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抓紧启动就业促进法的立法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