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科长”强卖纪念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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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12:0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福州海关发出紧急提醒,最近经常有人冒充海关工作人员向企业出售纪念币,或者是向合资企业征收设备监管费等,企业和个人千万不要上当受骗,可向海关纪检部门反映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6月24日,有人自称是福州海关“郑科长”,多次打电话给长乐新密机电公司,说公司如果有什么事情,他可以代为疏通,接着伪称其朋友某银行福建分行某营业部冯主任有内部
今年2月份,福州某合资公司财务部向福州海关出示一张收费项目为“设备监管费”的“海关收费票据”,并称,自2002年9月至2003年6月一直缴纳设备监管费。实际上,该公司属合资企业,根据海关相关法规,免征设备监管费。经调查,该公司财务人员林某将海关开具的行政性收费票据经特殊药物浸泡去除原字迹后,更改为海关设备监管费,共骗取金额38万多元。 福州海关提醒,企业碰到此类诈骗情况,可向海关纪检部门反映,登录福州海关“纠风之窗”(www.fzhgjf.gov.cn)投诉相关情况,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N本报记者 饶锋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