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钟祥市移民局原局长因贪污、受贿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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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13:26 新华网 | |||||||||
记者昨从省高院获悉,钟祥市移民局原局长高长城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经钟祥市法院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8岁的高长城在1999年3月至2004年2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用假发票将私人购买并供自己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手机、西服、皮包、传真机等在单位报销,贪污作案7起,贪污公款70055元。
另查明,高长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12笔,13.52万元。同时,他利用个人生病住院、妻子过生日及春节之际,收受他人现金3.18万元。(完)(记者/向勇 通讯员/樊斯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