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商系统一窝贪官涉嫌违法违纪被查处移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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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20: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7月7日电(记者王攀)广州市纪委7日公布了广州市工商系统系列案的查处情况。该案涉及广州市工商局属下4个分局,共有5名正副局长、2名科长和2名一般干部职工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移送检察机关。 广州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指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件。
经查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经济检查科原科长皮建清在处理广州市某公司违法经营案件中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林某人民币3万元并据为己有。 同时,该分局副局长陈长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一说情人送来的疏通费人民币7.5万元的违纪违法问题也浮出水面。该分局局长胡志友在前两人接受调查时主动前往市纪委交代问题。经查明,他利用职务之便亦收受被查企业当事人及说情人人民币9万元。 随后,反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分局原党委书记彭国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来信接踵而至。后查明,1999年,某商行老板李某以3020.415万元人民币购得该经检分局罚没的一批手机,事后于同年6月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将20万元人民币亲手交给了彭。同年8月,李某再次打电话叫彭来她的办公室,一张60万元人民币的活期存折又成为彭的囊中之物。 在对彭国喜的问题进行查处的过程中,又发现时任经检分局局长的王梅开和某科科长及一些科员均有不同程度的违纪违法问题。 在专业市场分局和经检分局有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相继暴露的同时,番禺分局局长黄志荣严重经济违纪违法问题又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野。 2001年初,番禺分局拟对属下21个建制镇的25个工商所进行“五化”工程建设。南粤公司董事长冯某得知此讯后就找到时任番禺分局局长的黄志荣商洽承接工程事宜,并把工程造价款的4%给了黄。此后,在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黄志荣又把分局办公楼的维修、饭堂的改建、填土方、砌围墙等修缮工程也承包给了南粤公司。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黄志荣分别在家中、办公室和某超市门口先后三次接受冯某送给人民币共计150万元。 此外,纪检部门查明番禺分局化龙工商所原所长冼坤荣在任分局经检科长时亦多次收受案件当事人送给的钱款。 广州市纪委针对这起极其恶劣的串案指出,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是这些官员走向深渊的直接原因。再加上目前工商管理的行政法规较多,对于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引用多条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使得办案、结案的随意性增大,为腐败分子办人情案提供了方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