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受贿129万庭上自称是“好处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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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1:09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实习生李杰琼)因涉嫌贪污、受贿129万元,53岁的中国华通物产公司原总裁助理、华通热能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郑景历被送上法庭。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3月至7月间,郑景历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将北京珠达电脑动画公司归还的106万借款侵吞。此外,郑景历多次向自己的业务单位索贿23万元。 庭审时,郑景历表示,北京珠达公司从未向华通归还过借款,这些钱是事先约定的业务提成费。至于与业务单位之间的金钱往来,是因为自己交际能力很强,多次帮助对方办过事,对方总经理才借给他这些钱。法庭昨天未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