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平自杀案后续 原上饶市委书记被开除党籍公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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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7:19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南昌7月7日电 经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日前发出通报,原上饶市委书记余小平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二、生活作风糜烂,长期包养情妇。2001年2月,余小平到某县检查工作,与其在“文革”期间随父母下放该县时,结识的一名教师之女(未婚,1977年11月生)发生性关系。此后一直与其保持两性关系。期间,余小平将其调入南昌市工作,租了一套住房供其居住,并先后送给其现金8.5万元、有价票证1.03万元,还为其购置了价值2.78万元的家用电器和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 三、指使某中学校长违反规定将儿子推荐为省级优秀学生,并弄虚作假保送到北京某大学就读。 江西省纪委的通报说,对反映余小平的经济违纪问题,待重要涉案人黄春发归案后再作深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