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税务办成立 专用发票只在京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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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7:50 新华网 | |||||||||
昨天(7月7日),为2008年奥运会提供税务服务的专门机构“奥运税务办公室”正式成立,“奥税办”网站()同时开通。今后,除了负责奥运会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政策宣传咨询以及建立与政府各部门、北京奥组委、国家税务总局涉及奥运税收工作联系外,这个机构还将直接承办奥运税收政策涉及减免税的报备审核、涉奥税务凭证开具以及奥运专用发票管理等具体事项。
据了解,目前对于涉奥售付汇税务凭证开具已把服务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并实现一次上门即可办理完成的服务承诺。北京地税“奥税办”主任钱剑兰介绍,当前,奥运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北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中国奥组委、奥运会参赛运动员、向第29届奥运会进行捐赠、赞助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以及占用耕地的奥运场馆和配套设施。 此外,北京市地税局最近启用的《奥运专用发票》,用票单位目前暂定为北京奥组委和中国奥组委,今后随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的税收政策,将对其用票单位另作明确。《奥运专用发票》只在北京市推行使用,但在全国范围内的税务机关均应予以认可。对于外省市单位取得的奥运准用发票,可以作为合法凭证。(齐雁冰)(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