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卫生系统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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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8:03 扬子晚报 | |||||||||
日前,宝应县卫生系统34名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纷纷向该县卫生局廉政保证金账户,各缴存今年500元的廉政保证金,这是该局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种创新举措。廉政保证金由个人缴纳、单位配套和局配套三部分组成,缴纳比例为1∶1∶1。该局规定,缴纳廉政保证金人员在任职期间,未受到党纪政纪任何处分,在离任、调离和辞职后一年内未发现在任职期间有违纪行为的,可按任职实际年限1500元/年标准领取廉政保证金,否则,前期缴纳的所有累积保证金全额扣除。廉政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其银行产生的利息和因违纪而扣除的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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