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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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8:03 扬子晚报 | |||||||||
扬州电 今年开始,扬州的农民工子女将可以和城里的孩子一样就近入学。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在扬州市直中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将由市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在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开发区所属的中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将由办理其暂住证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入学。
农民工子女入学,可凭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的农村户口簿、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和农民工本人在城区单位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城区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到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按实际吃住地址划定的施教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缴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允许收取借读费,更不得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或向农民工摊派其他费用。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将酌情减免相关费用。(李源 张晨)(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