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调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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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8:03 扬子晚报 | |||||||||
南通电 记者从南通市有关部门获悉,从7月1日起南通市企业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根据新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南通市区、启东、通州、海门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原来的450元提高到500元,最低小时工资从3.8元/小时提高到4.2元/小时;如皋、海安、如东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原来的390元提高到440元,最低小时工资从3.3元/小时提高到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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