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卫生条例征集意见 乱吐痰 最高罚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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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8:06 新华网 | |||||||||
重庆即将出台新的《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昨日起,条例讨论稿开始公开征集市民意见。市环卫处透露,按初拟草案,随地乱吐痰、吐口香糖、便溺等,最高可处以200元的罚款。 据介绍,初拟草案中,道路容貌管理、建筑物容貌管理、施工工地容貌管理、夜景灯饰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废弃物管理等均被纳入管理范围。
在该草案中,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从车辆上向外吐痰、抛撒垃圾;将污水排放或倾倒在街面;在非指定地点焚烧树叶、垃圾;在建制镇以上的城市化地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食用鸽等家畜家禽等行为,均可处以50至200元的罚款。此外,饲养的宠物如果在道路和公共场所产生粪便,饲养人应当及时清除,如不清除的可处罚款100元。 草案中,对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的处罚列得相对较高。在水域范围内倾倒船舶垃圾;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粪便、污水;排放或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在水域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与现行条例相比,为民服务的特点体现得更多,其中,对免费公厕不免费的加大了处罚尺度。按规定,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住宅区、工业区、旅游景区以及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公园、体育场(馆)、影剧院、宾(旅)馆以及大中型餐厅、商场、大中型集贸市场等,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厕所、密闭式垃圾容器、废物箱等环境卫生设施,对公众免费开放使用。否则将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市民可登录重庆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gov.cn)查看该草案全文内容。此外,本报将于今日10点至17点开通热线电话89089206,倾听市民对该草案的意见,欢迎广大读者对此踊跃评说。(记者吴从斌实习生田小均)(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