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投诉法规出台 虚假恶意投诉最高罚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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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8:29 新华网 | |||||||||
昨天,北京市招标办透露,建设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首部对工程招投标投诉进行规范的法规。该办法明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由国家发改委受理处理,虚假恶意投诉的投诉人最高将被处10000元罚款。 根据该办法,本市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规,有权
该办法规定,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被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且情节严重,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此外,当事人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行政监督部门逾期未做处理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记者潘澄清)(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