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对老赖的财产将一查到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8:42 金羊网-新快报

  省高院亮招解决“执行难”

  新快报讯(记者 温建敏 实习生 田琼 通讯员 粤法新) 昨天,是中共中央下发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中发(1999)11号”文件五周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执行工作新举措。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UC立体声聊天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无限下载MP3作K王

  据广东省法院司法统计显示,自1999年中央11号文件下发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1008801件,执结标的2716.12亿元;连续几年执行案件总数居全国第二位,标的总额居全国第一位。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执结案件69014件,执结标的金额142.09亿元,分别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和六分之一。

  “上管一级”打破地方保护

  为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执行难”问题,广东各级法院将调整执行案件管辖。对本辖区内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实行“上管一级”。

  基层法院立案执行的以本辖区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移送上一级法院执行或指定其他基层法院执行。基层法院在立案执行后5日内即移送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在接到移送后,15日内予以提级执行或指定辖区内其他基层法院执行。

  中级法院立案执行的以本辖区县、市级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应提交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督办6个月仍未能执结的,移送省法院。

  未执结案件上报省高院

  今年4月6日,省高院发出通知,规定对2003年6月底前受理而尚未执结的案件,除已经进入对执行财产委托拍卖程序等四种情形外,一律由各中院造册登记并收齐全部执行案卷,统一报送省高院指定执行。省法院统一指定执行这批案件后,要求接受指定任务的法院在7日内立案,安排专人承办,在半年内执结。

  此举属全国首创,最高法院正在调查研究,准备在全国推广。

  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

  由于我国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较为容易,部分企业甚至通过做假账隐瞒企业真实经营情况,被执行人财产难查、难找,给执行造成很大障碍。

  全省法院从7月7日起将推广四项制度,要让赖账者无处藏身。一是对每一件执行案件,执行法院都要查询被执行人在车管部门、房管部门、工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财产情况;二是对赖债者实行限制高消费和上网曝光;三是实行对被执行人财产悬赏举报制度;四是追究赖债者刑事责任。

  省高院将在全省推广执行听证制度。如召开各方当事人参加的听证会,使当事人有机会参与执行工作的过程。同时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情权的范围,只要不是相关法规文件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蕥 嬉/编制)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聚焦航班延误补偿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欧洲杯落幕 美洲杯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