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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怀疑妻不是处女用塑料带将其勒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8:56 新华网

  在东莞打工的湖南农民赵平结婚后,发现自己的妻子文某不是处女,因此怀疑妻子有婚外情,将其骗至东莞市企石镇某偏僻地段,用塑料带将其勒死。日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赵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附带赔偿死者父母的各项补偿费用197066元。

  用塑料带勒死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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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2004年1月17日,赵平(男,1981年3月生,初中文化,湖南省东安县人)经人介绍与文某云登记结婚后,赵发现文不是处女怀疑文与别人有不正当性行为,因此而耿耿于怀。

  2月22日晚,赵以看录像为由将文骗出出租屋,并在出租屋楼下捡了一条建筑扎竹棚用的塑料带藏在裤袋里。当两人来到企石镇东山村魔头岭时,赵见该处偏僻,便将文按倒在地,后又拿出塑料带使劲勒住文的脖子,又恐文未死亡,捡起地上的一块砖头在文的头部和面部猛砸几下,然后逃离现场。

  从日记发现杀人线索

  2月23日晚,赵平到东莞市企石公安公局报案称,他的妻子文某云前一天晚上与其分手后,一直未见人。

  次日,侦查人员在赵的笔记本里发现了他作案后所写的日记。他在日记中写到:“2月21日,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日子......”等内容,认为赵有嫌疑。经审讯,赵供述了杀害其妻文某云后,将尸体弃于该镇环城路旁的空地草丛中的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平心胸狭窄,生性多疑,无故怀疑其妻与他人有奸情而起杀妻恶念,并在用手将文掐至无反抗后,又用绳勒和砖头砸,作案手段残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赵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附带的民事诉讼责任,赔偿死者父母的补偿费176760元,丧葬费4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6000元,交通费306元,共计人民币197066元。限判决生效后一月内付清。(尹仁祥王创辉)(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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