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匪徒劫持人质被击毙续 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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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9:22 东北新闻网 | |||||||||
7月7日7时47分,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发生一男子持刀抢劫,将一女子劫持在被害人所开的红色宝来车内的重大案件。案件发生后,长春市市长祝业精、省公安厅厅长陈占旭过问案件进展情况,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田中林亲自指挥并到医院看望伤员。经107分钟谈判后,特警开枪将23岁劫匪陈浩然击毙,人质郭某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7月7日16时许,长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局长唐庆华接受了几十名国家、省
记者(以下简称记)问:陈浩然的情况怎么样? 唐庆华(以下简称唐):我们在陈浩然身上发现的身份证表明,陈浩然、男、23岁,住洮南市桃府乡永府村人。其他的工作正在调查,因为他的家不在长春市,我们现在派侦查员到当地进一步调查。 记:陈浩然劫持人质的目的是什么? 唐:他就是要钱。他的目的是绑架人质抢劫,并已经作好准备,因为有证据表明他在现场等了很久,直到被害人送了孩子之后。刚开始,他与巡警支队于支队长要一万,后来我到现场后谈两万。为了保证人质安全,我们都答应了。 再后来田中林副市长到现场与他谈,他又要十万。我们想要先满足他之后,再抓捕他。田副市长立即下令筹集十万元现金。 记:几枪击毙劫匪? 唐:不是一枪,是几枪。因为现场刚勘查完,下午法医作出尸检结果后,才能确定。 记:是民警先开枪,还是犯罪分子先动手割人质。 唐:刚到现场,看到嫌疑人刀架在被害人脖子上时,现场指挥部领导决定不准开枪。工作两个多小时后,该做的工作都做了,不法分子仍是穷凶极恶,不肯放人质,并且扬言要与人质同归于尽。在这种情况下,指挥部决定在最佳时机,在现场击毙。这项任务交给了巡警支队,于勇支队长进行了布置,要民警始终与犯罪嫌疑人对话,劝解。但他嫌疑人非常焦躁,动刀已经向被害人的脖子割去,喉咙已经割出血了,在刺向被害人颈部时,民警果断开枪,击毙了不法分子。就是歹徒先动刀,现场的特警队员后开的枪,相隔几秒钟。 记:人质是否当场死亡? 唐:没有当场死亡,是到医院抢救一段时间后才因喉管和动脉被割断失血过多而死。 记:被害人受伤在哪里? 唐:主要是颈部,市局法医与检察院法医联合进行尸检。 记:现场是否有其他准备? 唐:都有准备,有预案。比如追堵等方案都有。而且多年前就有,这么多年一直在变化。 记:钱得到后,嫌疑人又有什么要求? 唐:他要走。我们准备两台车,一台警车,打着火,他可以开走,以后可以放到哪,我们再去拿,或者开被害人的车。当时我们设计让他离开被害人实施抓捕,但他就是不同意。甚至我和他说我给你开车,我当人质,他不同意,我们找个女警察代替人质,替他开车,开始他有所表示,后来他还是不同意。 记:钱交到嫌疑人手里了吗? 唐:交了。 记:谈判时人质的状态有什么变化? 唐:特别害怕,全身哆嗦,人质已经不能开车了,我们也不能放他把人质劫持走。我们处理这种突发事件,第一考虑人质安全。 记:这是否是长春市首例绑架案件? 唐:不能说是首例,绑架案件以前也有。 记:预测一下,再谈判、再僵持下去会怎么样? 唐:歹徒不想僵持了,他情绪十分暴躁,大热的天窝在车里,只把窗户开一个小缝。他不能再僵持了,歹徒已经动刀了,于是特警开枪了。 唐庆华惋惜地说,被害人的家属、公安机关都希望有个好的结果,但毕竟歹徒穷凶极恶,造成这么一个后果,唐庆华副局长代表公安机关对人质的家属表示慰问。(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曹光宇 赵峥妍 王海龙)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