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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撞上自设三道坎 专利转让“命中率”极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9:42 桂龙新闻网

  广西去年申请专利共2250件,但能转让成功的只有极少部分。“命中率”如此低,问题到底出在哪个环节?专家们分析认为,主要是发明人难以越过自己设置的几道“坎”。

  第一坎:专利情报不畅通

  今年1月的广西科技活动周和4月的世界产权日,广西分别举办了失效专利展览。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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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发现,两次展览都备受冷落,很少有人从中“慧眼识珍珠”。

  据介绍,任何专利都有保护期。在中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保护期限过后,专利不再受到保护,就成了失效专利。虽然专利技术由于种种原因失去保护,但技术和市场价值不一定完全消失,其中不乏可挖掘的“宝藏”,这实际就是一种免费共享的社会公共资源。四川曾有人把专利局公布的失效专利编辑汇集,出了光盘,发行60多万张,可见社会对专利需求的市场潜力之大。但在广西,从失效专利中挖宝的人寥寥无几。

  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所长韦保平告诉记者,对一些失效专利进行二次开发,实际上是很有意义的,开发人无须自己从头研究,只需充分利用失效专利的技术支持,便可以站在更高的起点发明创造。但在广西,很少有人想到这一点,很多科研发明人眼里只有自己的发明,整日埋头苦干,对别人的发明漠不关心。

  广西科技情报所里有一个检索中心,是全国一级查新咨询定点权威单位,不但可承担广西全区还可承担区外其他地方的科技发明成果立项、鉴定和查新,一批情报及商业信息工作者能帮助咨询者挖掘出极有价值的信息,然而,这里也一直是门前冷落。

  南宁市曾有一位发明人,苦心钻研几年,发明了一种电风扇外观新型设计,准备申请专利时才想到去检索信息,结果资料显示早在几年前已有人申请了相同的专利,几年的辛劳就这样打了水漂。

  专家支招:在专利发明方面,参考别人的科研成果,可以让发明人少走弯路,这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求发展”。将自己专利的细节与有关失效专利的细节进行比较,分析出这项专利的市场价值,也可以在专利转让时报出一个令对方信服的价格。

  第二坎:转让费用“大开口”

  业内人士认为,发明人大多认为自己的发明是独一无二的,凝聚了自己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心血,生怕让别人捡了个便宜,便容易患上估价过高的通病,转让时往往叫出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天价,或者在技术入股时要求占有高股份,吓跑了不少有意投资的企业。

  几年前,玉林有位老人发明了一种新型的热水器,找到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所长韦保平,想请他给专利找个“婆家”,当老人开出“投资者出钱只能占股10%,发明人分文不投却要占股90%”的条件时,韦保平感到非常为难。韦保平试图劝他降低门坎,结果被一口回绝。后来,这位发明人自己筹集了一些资金搞生产开发,但由于资金少,又没有经营经验,几年下来,企业始终停留在小作坊的生产规模,一个本来很有市场前景的专利,只能这样慢慢被“消磨”了。

  2003年,岑溪有个人把一种祖传药方申请了专利,结果被钦州某药厂看中,专利拥有人叫价100万元,药厂望而却步,双方洽谈戛然而止。专利拥有人随后找到一名专利代理人,专业代理人对专利作了市场分析,并算了一笔账:假定厂家买了专利回去,每月生产能力有1万瓶,每瓶卖5元,1年下来才卖60万元,去掉成本,厂家大约要5年时间才能收回付出的转让费,这对厂家来说实在是负担太重了。听了这番分析后,专利拥有人想通了,最后定价30万元,药厂欣然答应。

  专家支招:专利转让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次性转让、技术入股、专利入门费+提成。从专利到产品要经历实验室→小试→中试→小批量生产等环节,还存在一定的风险。除非是已经很成熟的产品,否则,企业一般不会贸然花一大笔钱买个“未知数”,花小钱,发明人又不答应,所以第二、第三种方式是双方比较容易接受的合作方式。如果是技术入股,在发明人不投钱的情况下一般占股份25~30%比较适宜。

  第三坎:专利代理难介入

  在区外,成功转让一项专利,专利代理人往往能拿到转让费10~20%的佣金;但在广西,为了便于专利转让,自治区科技厅支持成立了促进专利产业化联盟,指定有技术交易所免费为发明人找“婆家”。

  为当好这个免费的“红娘”,工作人员下了不少工夫:在电视、电台的相关栏目里大力宣传;在每年的广西科技活动周、深圳高交会、北京科博会中,工作人员均积极征集区内的专利和新技术,为专利转让牵线搭桥……但不少发明人对此似乎并不买账。

  提起这些事,一位负责免费当“红娘”的工作人员叹着气说:“费时,费力,不讨好!”去年深圳高交会期间,广西的一个糖深加工技术受到外地企业的青睐,“红娘”开始为双方进行撮合,做了近半年的洽谈工作后,发明人突然提出“不想转让了”,因为他另有了新想法,结果“红娘”白忙乎了半年。

  免费的“红娘”做得这么费劲,收费的“红娘”就更难做了。一位专利代理人告诉记者,专利是一种无形资产,代理人一般不好事先收费,只能在双方合作成功后收取一定劳务费。很多情况下,发明人会中途撇下代理人,独自去和企业谈合作,使得专利代理人难以真正介入专利转让。

  专家支招:对于技术转让,发明人大多喜欢采取遍地撒网的方式,往往会走许多弯路,不如交给专业的代理人去做,可以少费工夫,还能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陆月玲)

  来源:南国早报

  责编: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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