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年为农民减负2.33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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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9:49 华声报 | |||||||||
天津市财政局日前透露,经过一年多改革,天津市农民累计减负2.33亿元,农村基本实现农业生产零税负,农村税费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农村“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003年以来,天津市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开以“五个取消、一个调整、一个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为贯彻国家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天津市
今年以来,天津市区和郊区各县财政向农村转移支付1.25亿元。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成效,天津市还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随机抽选了78个乡镇和234个村,走访了1100余个农户,直接向基层干部和农民了解政策落实和农民减负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