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罚到“点子”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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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0:04 中国环境报 | |||||||||
编辑部: 眼下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危害极大,建议环保部门在对不法排污企业进行处罚时要罚到“点子”上。 某地一家化工企业因排放的污水对当地农田造成污染屡次整改不合格,被有关部门罚
由此可见,对违法污染环境的企业,处罚方式不一样,效果就大不相同。笔者认为,对那些视环境保护为可有可无、屡教不改的企业负责人,该罚的罚,该撤职的撤职,该曝光的曝光,该判刑的判刑,治其要害,触其痛处,砸碎其“饭碗”,断其前程,如此一来,就不怕违法排污企业负责人不重视了。 只有罚到“点子上”,处罚得准,企业违法排污事件才会不断减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