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机关批捕小浪底特大沉船事故四名嫌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0:1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8日电 日前,河南省济源市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小浪底“6·22”特大沉船事故案的4名涉案人员依法批准逮捕。 据检察日报消息,6月22日16时,河南开封精细化工厂的129名干部职工到小浪底参观旅游,乘坐小浪底明珠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明珠一号”、“明珠二号”两艘游船航行。
约20时,当船返航时遭遇强风暴,“明珠二号”突然翻沉,船上69人落水,27人被救,其中一人在送医院途中死亡;其余42失踪。之后,打捞出19具尸体。 6月23日,济源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5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济源市检察院迅速抽调精干人员,依法及时介入此案,调查事故原因。 经查:在小浪底调水调沙封航期间,小浪底明珠岛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宗敏、总经理刘三喜、船队队长刘东武、船长李小会等四人严重忽视调水调沙期间禁止船只航行的禁令,在未办理出航签证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出航,同时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人员超载,以致酿成“明珠二号”遭遇强风暴翻沉的特大事故。(牛东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