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民工子女就读公立学校免收借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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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0:3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海口7月8日消息(记者崔彤)海口市教育局为确保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能够“进得来,读得起,学得好”,要求辖区内所属各公办中小学校按划定的范围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并免收借读费。 按照有关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可与城市孩子一视同仁就读公立学校,前提是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1、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2、属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
海口市教育局已把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正式列入《海口市2004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中,并规定,无常住户籍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须出具流出流入地的相关证明。其中流出地证明包括:外出务工的时间、流出地及原籍的监护条件。流入地证明包括:所在社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住址、入住时间、与受教育人的关系)。另外,小学毕业生加带《海口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证,按居住地就近到所属范围的学校报名登记。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章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