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教育部门发文 禁止到幼儿园推销保健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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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0:41 新华网 | |||||||||
曾在今年3月召开的广州市人代会上提出建议,要求强化儿童防疫市场管理的市人大代表梁小明,这几天一直在追踪本报关于儿童铅超标的报道,并给予充分肯定。 据梁小明介绍,对于他提出的加强儿童体检管理的建议,教育部门已表示:将专门发文,明确要求禁止非正规医疗机构随便进入幼儿园、学校进行所谓的体检,儿童体检必须到合格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
广州市教育局在答复中说,广州市的预防接种疫苗分为两类:收费与不收费的疫苗。对收费疫苗,主要是广州市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根据流行病的疫情动态推荐相应的疫苗。在推荐这类疫苗时,各区(县级市)疾病控制中心与当地教育部门联合向学校发出疫苗接种通知,并以自愿为原则,由家长根据需要决定其子女是否接种。 据介绍,广州市教育局已经发文要求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到幼儿园推销药品、保健品和食品的行为。同时,也要加强对家长进行健康消费的教育,学会选择消费,共同做好对幼儿的防疫工作。(毕式明 杨亚军)(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