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常委正副省长公开承诺:遵守六条纪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0:48 海南日报 | |||||||||
为加强海南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推动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中共海南省委常委、省政府正副省长日前向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作出了关于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公开承诺,承诺全文如下: 近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省委、省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治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和赠送红包,跑官要官,打着领导干部旗号办私事等问题,取
(一)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歪风。凡是向省委常委和正副省长跑官要官的,不但不给,而且要严肃教育批评,并及时告诉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同志要注意观察。经教育不改的,决不任用。 (二)严格自律,坚决拒收钱物。凡是给省委常委和正副省长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当面对送钱物的人提出严厉批评,记录在案。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并请纪检监察机关对送钱送物的人进行调查,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三)严格教育、管住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任何人打着省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凡是以省领导名义办私事,或利用省领导影响谋私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及时将情况向该领导同志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告。 (四)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培育良好的生活作风。不涉黄、不涉赌,不贪图享受,不涉足社会高消费娱乐场所,不用公款开支应由个人支付的体育活动费用,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情操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五)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纪国法,带头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力。坚持按法律、按政策、按规定、按程序办事,决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现、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政治纪律认真执行,恪尽职守,敢抓敢管,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以上承诺,请全省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进行监督。(完)(鲍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