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下月施行政府雇员制 高级雇员待遇无上下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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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1:2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普德法 刘晓燕) 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从下月1日起正式在深圳施行。深圳市人事局局长陈安仁表示,高级雇员的待遇将执行一人一议,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深圳市人事局局长陈安仁透露,深圳从去年7月起开始对推行雇员制展开调研。推行雇员制,一是可以引入新的用人机制,有利于提高政府动态应对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二是
下月8日,深圳将以政府名义组团,赴香港举办深圳(香港)人才招聘和智力交流大会,提供各类高级职位3000多个。政府雇员职位主要是高级政府雇员,包括城管规划、医疗卫生、科技、金融、交通管理、证券、港务等方面的职务。 根据《试行办法》,雇员将分为高级雇员和普通雇员。高级雇员是指市政府为提高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特定需要而决定雇用的高级专业人才,应聘者应为在其专业领域内有突出造诣,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招聘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或委托中介机构寻聘。高级雇员的薪酬待遇根据雇用的职位,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执行一人一议,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并以合同形式确定。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普通雇员,由人事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招聘办法分别参照公务员、职员录(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辅助和工勤岗位普通雇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参照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的招考程序,自行组织,公开进行。普通雇员按照市场定价,政府确定封顶和保底的办法,按不同类型岗位确定相应的工资报酬标准。 按照《试行办法》规定,雇用雇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因此外地人员可以应聘。普通雇员原则上应当面向本市户籍的人员。雇员不能竞聘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职位。 名词解释 政府雇员制是上个世纪50年代在前联邦德国兴起的公共行政改革措施,80年代以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普遍采用。2002年6月,吉林省率先在国内开始尝试。2003年以来,上海、无锡、武汉、长沙、珠海等地纷纷试行政府雇员制。不同于一般公务员,政府雇佣的“雇员”是“合同工”,不占行政编制,多数来自于法律、金融、经贸、高新技术方面的专家,为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部门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