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定隐瞒事故隐患不报者要被行政降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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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1:48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海云、实习生王婷报道:目前,我省正在对2004年的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排查、整改。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将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 为了使事故隐患整改达到良好的效果,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今后,凡是对重特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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