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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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4:1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社保专家昨日执掌本报市民热线接受读者咨询 本报讯 生育保险是我市去年7月新增的社保险种。至今年6月30日,第一个缴费年度已结束。 根据规定,“女职工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累计缴纳生
昨日,市社保中心专家来到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就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回答了女职工们关心的话题。 问:女职工分娩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工资吗? 答:女职工分娩由社保发放生育津贴和生育生活补助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发产假工资。 女职工可领取生育津贴的时间是这样计算的:正常分娩3个月,难产3个半月。多胞胎(双胞胎)生育津贴在3个半月的基础上,每多生一个增加半个月。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 超过上述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发放。 问:生育保险待遇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女职工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划,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一)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二)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3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四)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手术补贴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 至于生小孩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用IC卡结算。 问:我是6月底分娩的,是不是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答:女职工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1年以上的,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你不能享受。你的产假待遇由你单位按原规定发放。 问:为什么用人单位也要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答:生育保险为企业公平竞争和妇女平等就业创造条件,由于行业特点和社会分工不同,一些企业女工比例较高,另一些企业则比例较低。实行生育保险有利于均衡用人单位的生育费用负担,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同时,有利于男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保障女职工的基本权益。 问:我参加了生育保险,可我太太没有参加,是不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没有参加,生小孩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不是个人缴纳。 问:我换了单位,原来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还算数吗? 答:只要用人单位为你累计缴费满一年,你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限于一个单位要缴费满一年。 问:如何申领待遇? 答:不同情况携带不同材料: (一)、分娩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医保IC卡;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和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5、病历、出院小结 6、《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IC卡; 2、医疗收费票据和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3、病历、 出院小结; 4、《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三)、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申领程序:先到市社保中心结算科领取《申领表》填好——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失业人员由其所属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携带《申领表》及上述有关材料交市社保中心结算科——15个工作日后,到市社保中心结算科领取《厦门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通知单》——到市社保中心财务结算处结算。 应在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的次月20日起,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时效为6个月。 (陈心华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