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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将共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4:42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7月8日电(记者 孟娜崔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8日在此间开幕的中国与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上指出,中国检察机关将遵循平等协商、互信互利、务实高效的原则,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一起,挖掘合作潜力,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共同构筑有效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执法网络。

  为期两天的中国与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以“维护地区稳定,打击跨国犯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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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将深入探讨如何构建打击恐怖主义、毒品犯罪和其他跨国有组织犯罪的长效合作机制,以及如何规范和加强中国与东盟部分国家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的直接合作。

  贾春旺说,当今世界,国际局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与此同时,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也在增加。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世界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给人类发展带来诸多威胁,对地区和国际和平与稳定构成新的挑战。

  他指出,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发表了《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在打击恐怖主义、贩毒、洗钱、偷运非法移民、武器走私等方面,中国将与东盟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这对于促进地区稳定与发展,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检察机关,尽管由于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的差异,在具体法律职能、组织领导体制等方面有所不同,但打击犯罪、维护法制统一和社会正义的目标是共同的,”他说,“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检察机关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署了合作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互派高层代表团访问,开展工作考察和交流,在案件调查、遣返引渡犯罪嫌疑人方面的合作和协助也有成功范例。”

  贾春旺说,在新的形势下,积极落实《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国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之间的友好合作,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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