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称私车额度拍卖合理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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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5:53 新民晚报 | |||||||||
在昨天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最精彩的一段要数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徐强“法言法语”讲私车额度拍卖。 徐强说,对于私车额度投标拍卖,各方一直存在讨论,讨论的重点是这项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关于合法性,最关键的是两部法,即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7月1日刚刚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政府就这个问题反复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权威机构请示,并组织上海的法律专家进行慎重研究。目前,中央和上海汇总的意见一致认为:上海私车额度投标拍卖工作没有违法。 关于合理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也就是说,维护管理好道路交通秩序,是政府部门必须承担的责任。徐强表示,世界上没有一个特大型城市对交通管理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目前,上海私人私企客车额度投标拍卖措施符合合理控制交通流量的需要。 徐强表示,私车额度拍卖是针对上海现阶段交通状况采取的特殊手段,它不会长久实施下去,但目前还没有取消的打算。本报记者杨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