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组团赴欧洲27国旅游9月1日起正式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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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6: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记者孙玉波)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国家旅游局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开展中国公民赴27个欧洲国家的团队旅游业务。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赴欧洲27个国家组团旅游业务的开展,将大大增进中国与上述国家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推动双向人员的交流和往来,并对经贸、科技、文化等其他领域的合作带来积极影响。这是中欧旅游交往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截至目前,可以正式开展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的国家和地区为28个,其中欧洲国家5个(含欧盟中的德国和匈牙利)。今年9月1日,赴欧洲27个国家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也将正式实施。届时,可以正式开展中国公民组团旅游业务的国家和地区将达到55个,其中欧洲国家32个(欧盟24个)。此外,已签署备忘录的非洲8国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也将很快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