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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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7:04 新华网 | |||||||||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制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将于7月至10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行政执法检查范围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委托执法的组织。检查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行政执
行政执法检查将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2004年7月1日至31日为自查阶段。自查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71—6945720;8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抽查、总结阶段。(记者红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