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坪小学集体中毒案被告人张太升被判10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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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7:39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7月8日电(刘昕)河南卢氏县官道口镇新坪小学学生新坪小学,日前由卢氏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太升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现年65岁的张太升系卢氏县官道口镇新坪村农民。1993年,张太升在新坪小学院内开办一农家饭店,供该校学生用餐,学校还给其发放一定的补助。2003年秋,新坪村农民王
今年农历正月的一天傍晚,张太升趁新坪小学无人之机,在其室内将一包“毒鼠强”掺入事先购买的淀粉中拌匀后,连同芝麻糖、花生、元宵装在一紫红色布兜里,挂在王铁锁门上,被不知情的王铁锁之妻王康凤拿回家中。同年3月3日中午,王康凤用此淀粉给学生做汤食用后,致使该校59名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后经全力抢救治疗,59名受害学生现已痊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