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路局副局长江梦泽因受贿被判刑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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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7: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7月8日电(吴功胜)安徽省公路系统窝案之一的原省公路局副局长江梦泽受贿案,二审近日宣判。合肥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江梦泽有期徒刑4年,并追缴其非法所得4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芜宣高速公路建设进入招标阶段,浙江大成建设集团公司安徽公司经理孙道法请求江梦泽给予关照。在大成公司获得合杭高速公路芜宣段工程合同后
法庭审理认为,江梦泽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案发前江梦泽主动退赃1万元,二审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