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 将入“黑名单”我省建立拖欠工程款信用不良档案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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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4:1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为有效地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我省建立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信用不良档案制度。首批被记入信用不良档案的企业或投资人名单将在本月底公布。 据介绍,凡是企业或投资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信用不良档案:建设项目合同额在1亿元以内,支付工程款低于合同约定应付价款80%且超过合同期限1年的企业或投资
被列入信用不良档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缓办理新开发项目的规划开工手续,暂不批准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暂缓办理其预售房许可证等有关手续;被列为信用不良的其他企业和投资人,暂缓各类新开项目的规划开工等手续的审批。 被列入信用不良档案的企业或投资人,将所拖欠的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偿清后,由欠款单位出具付款证明或由债权单位或债权人出具偿清欠款证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研究后,将其从信用不良单位名单中删除,并取消限制性制裁。②10(本报记者王平 本报通讯员 唐晓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