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农村出现“学法中心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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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8:32 扬子晚报 | |||||||||
本报扬州电农忙忙种田,农闲忙学法,近年来江都市在农村推行“学法中心户”制度,农民们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知识的辅导。 “学法中心户”制度就是在邻近的每1520户农户中间推选出一名“学法中心户长”,由户长组织成员户每月学法一次。江都市在各村建立了法律知识辅导站,聘请司法所、派出所干警为村辅导站培训“学法中心户长”,由“中心户长”再培养一名“学法明白人”,以
自从有了这项制度后,当地每到农闲时,村民们都自觉集中到“学法中心户长”的家里,有时学习法律条文,有时对发生在身边或者报纸上的案例进行讨论。经过一段时间积累,村民们自我依法管理、守法、用法的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李源 张晨)(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