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探索工资集体协商新机制引起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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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9:08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近年来,上海市着眼于制度和机制建设,着眼于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着眼于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将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作为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重要抓手。这是记者昨天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实施情况调研组在沪的调研工作中获得的信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说,本次执法检查的核心就是着重了解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何椿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杨兴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
在座谈会上,市总工会着手努力探索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新机制引起了普遍关注。据了解,由于个人工资基数不清,导致在计发加班工资、计扣病事假工资等方面引起许多纠纷;非公经济的工资增长完全由雇主单方面决定,劳动者的合法、合理权益遭受侵犯等现象,是本市现有的工资范畴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市总工会认为,借鉴国外的区域性、产业(行业)性协商方式,建立作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下最受关注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寻求职工追求工资收入最大化和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最佳结合点的有效途径。 截至今年6月,本市已有34945家企业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涵盖职工120万;并有34个行业建立了产业、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同时,有基层工会建议,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专项立法进程,明确三方机制建立的基本准则。 顾秀莲表示,上海市对实施《工会法》相当重视,更能针对上海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取得了较好成绩,值得借鉴和推广。 记者黄雨清张路(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