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两企业工会经费被“扣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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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9:1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庞慧敏)广西梧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梧州起重机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欠他人债务,经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扣划了这两家公司账户资金,同时还一并扣划了两家公司工会账户上的两笔经费,分别为2.3万元和3400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和梧州市总两级工会和自治区高院的干预下,梧州锅炉公司工会的2.3万元经费得以回拨,但梧州起重机器公司工会的3400元经费至今没有下文。
修改后的《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这两家企业都是创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老国营企业,且同属特困企业。几年前,锅炉公司与桂林冶金机械总厂因经营方面原因,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法院判决锅炉公司负偿还责任。由于锅炉公司一直无力偿还,桂林冶金机械总厂向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叠彩区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于2002年5月14日从该公司两个账号上扣划了约9万元人民币,但其中含有公司工会经费2.3万元。而梧州起重机器公司也因同样的原因于相同的日子,被叠彩区人民法院执行公司账户资金扣划,被扣划的资金中含工会经费3400元。 因两家都是特困企业,为数不多的工会经费被划走后,职工人心浮动。锅炉公司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和职工生老病死的慰问金及工会开展工作所需经费没了着落;起重机器公司行政1998年以来再没拨交过工会经费,账户上现存的3400元是工会历年结余的经费,公司工会一直留着应急之用。 发现工会经费被错扣后,两家企业都立即给叠彩区法院致函提出异议并提交了公司工会的财务相关资料。然而,其间交涉艰难曲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