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法官术后瘫痪 索赔11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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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9:16 天津日报 | |||||||||
本市一起巨额医疗索赔官司一审判定医院赔偿100万胡然胡志意 本报讯(记者胡然实习生胡志意)8年前,25岁的李某是本市一名年轻的刑事法官,有着令人羡慕的前途。但是在本市某大型医院做开颅切瘤手术后,至今神志不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此后,其家属以医院存在重大过错为由,向某医院提出1130余万元的天价索赔。日前,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长达多年的“马拉松式”医疗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因李某至今神志不清,其家人代表他出庭诉讼时表示,1996年3月,李某因感觉工作劳累,双眼视力下降及左耳听力不好,时有头痛不适,到被告某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左桥脑小脑角占位性瘤变,3月27日由被告脑外科医生为其实施开颅切瘤手术。但因被告术前准备不足,对手术中出现的问题处理不当,致原告术中大出血,手术过程长达17个小时。原告称,此次手术很失败,没有将本应切除的肿瘤完全切除,却将本不应切除的小脑切除了三分之一并损伤脑干。此外,由于主管医生有意隐瞒真相,未进行积极治疗,导致原告瘫痪在床、不能坐立行走、不能进行语言表达及食物吞咽等脑干功能障碍的终身残疾。 被告某医院在答辩时对上述说法予以否认,称被告对原告病情的诊断及治疗并无不当,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另法院查明,现原告李某神志欠清,能自动睁眼,偶有肢体自主活动,气管切开未能拔除,左侧面瘫,生命体征尚平稳。近一时期偶发神志不清,四肢抽搐,考虑为癫痫(与既往颅内感染有关),生活不能自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