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发展费 7月起停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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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9:16 每日新报 | |||||||||
将减轻单位及个人负担近千万邓晶龙曲明 新报讯【记者邓晶龙通讯员曲明】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负担,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自今年7月1日起,停止征收教育事业发展费。
据了解,教育事业发展费主要随餐饮、娱乐、出租行业营业税附加征收,该费停止征收后,将减轻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负担近千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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