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假币705张疑犯昨日被批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9:19 每日新报 | |||||||||
宫伟王健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王健】一男子财迷心窍,竟然从外地携带大量百元假人民币来津贩卖,假币没有出手便被接到举报赶来的警方抓获。昨日,本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持有假币罪批准对其的逮捕。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 2004年 6月 2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从安徽省太和县五星镇携带百元面值假人民币705张来到本市欲贩卖。6月2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将带来的假币存放于自己在北辰区刘房子租住的房子内,后被接到举报赶到的警方查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也被当场抓获。 警方将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住处收缴的百元大钞送中国人民银行鉴定,经鉴定,送检的705张百元钞票均为假币,假币被银行全部收缴。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为了牟取暴利竟然非法持有假人民币,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 172条,涉嫌持有假币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