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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学习贯彻《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综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10:17 燕赵晚报

  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事业成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如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如何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一直是市委在贯彻执行《条例》、加强党的建设中着力思考、探索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几年来,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两年以来,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强化宗旨观念,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条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市营造了心齐、气顺、劲足、实干、风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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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氛围。学习是前提,是基础。市委率先垂范,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条例》列为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条例》颁布以来,市委对学习贯彻给予了足够的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振华同志明确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学习《条例》,真正把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市委副书记、市长臧胜业同志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严格按规定办事,努力建设学习、实干、服务、法治、廉洁的“五型”政府。市委将《条例》贯彻纳入了四大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研讨一次,每位市级领导干部都注意撰写了学习体会文章,在党报党刊上发表。主管组织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常委组织部长始终紧紧抓住《条例》学习贯彻不放松,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市委先后在2002年7月22日全国学习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在市委七届四次全会上、在2003年4月份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大会上、在5月份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在9月份全市“树组工干部形象”和贯彻《条例》再动员大会上和2004年的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反复就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动员、部署和再动员、再部署,不断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的宗旨观念、责任意识、廉洁意识、程序意识和自律意识,为全市贯彻执行《条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何配备一个政治坚定、结构合理、政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团结坚强的领导班子?市委一班人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严格执行《条例》的程序和规定,坚持用正确的导向、完善的机制、规范的程序、民主的方式、良好的作风选人用人,切实将那些德才兼备的干部提拔重用。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规定:哪个地区和单位违反了《条例》,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出现了问题,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遏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市委按照《党章》规定和省委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了班子内部工作分工、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相继出台了《中共石家庄市委员会工作条例》、《市委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文件,健全完善了重要情况通报、决策咨询、加强理论学习、改进民主生活会管理等七项工作制度,明确干部选任工作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酝酿、会议决定”,为不折不扣地贯彻《条例》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在市委的带动下,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条例》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条例》列入了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党委会、常委会、党组会以及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学习;组织人事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学习《条例》百题知识竞赛(答卷)、召开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条例》。两年来,全市共举办各种类型的《条例》培训班486个,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1.5万余人次,其中,培训县级党政一把手220人次。一些富有创造性的学习活动也随即兴起:市委组织部编辑了《干部任用条例政策50问》,印制了《条例》与《暂行条例》对照表,印发了《条例》宣传手册,制作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图》、《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程序图》匾牌,下发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悬挂在会议室和主要领导办公室;各地通过组织知识问答、专题报告、巡回演讲、有奖征文等形式,学习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全市形成了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批“靠得住、讲团结、有本事、肯实干”的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条例》对干部选任的条件、标准、原则、程序、纪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抓好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振华同志在市委七届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强选人用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各级党委(党组)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在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和日常干部任用工作中,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的选人标准,注重德才条件,注重体现民意,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班子结构需要,大力选拔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讲团结的优秀干部,以正确的用人导向理顺思想,凝聚力量,端正风气,搞好干部队伍建设,使一大批优秀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业、谋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干部的功过是非,群众看得最清楚,群众最有发言权。为认真落实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坚持做到了:确定考察对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干部认真执行差额考察、考察预告等制度,通过发布考察预告、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扩大考察渠道和范围,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利用“群众公认”这把尺子来衡量干部;讨论决定干部任用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不予提拔;扩大干部监督中的民主,提拔任用干部普遍实行了任前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市普遍推行了“三五考察法”,即五个必经程序、五个必谈对象、五种必考内容,提高了干部考察质量,较好地防止和减少了考察工作中的失实、失公、失准、失真等问题。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总结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方法:辛集、藁城、栾城、正定、井陉等县(市)区在派出干部考察组前专门上会研究考察方案,确保考察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新乐、元氏、无极、高邑在干部考察中实行了政策、程序、条件“三公开”,不断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深泽县从1998年开始实行干部试用期制以来,已经对拟提拔的217名干部实行了试用期。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各级党委(党组)强化程序意识,坚持做到了:不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组织部不上会研究;不经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的党委常委会不研究;党委常委会没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不研究;临时动议的不研究,干部选任工作质量和水平有了大的提高。2003年市委七届四次全会还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通过了2名县级市委书记和1名市长的任用和推荐,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树立了榜样。裕华、新华、桥西在讨论决定干部前,逐个征求每位常委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形成决议;鹿泉、晋州、灵寿、行唐、赵县等地也先后采取了全委会票决的办法,推荐乡镇正职拟任人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创新是不竭的源泉和动力。各级党委(党组)不断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牢记党的宗旨,践行‘三个代表’,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003年3月24日,历史将这一天定格,我市新任12位县(市)区委书记面对党旗庄严宣誓,在誓词上签名。这是我市开展县级党政正职“任前宣誓”活动的一幕。23名新当选的县(市)区长也先后在各县(市)区召开的人代会上,面向国徽进行了任职宣誓。这一新的尝试,使“一把手”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肩上的重担,使命感、责任感油然而生。这是市委加强对新任党政正职教育和管理的一项探索和创新。机制是《条例》贯彻落实的条件。围绕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各级党委(党组)先后建立完善了领导班子定期分析、跟踪管理、目标考核、后备干部、职数管理、干部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为加强对换届后县(市)区班子的教育和管理,今年4月份以来,市委组织部在全市23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广泛开展了谈心活动。各县(市)区高度重视,通过对照“八查八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面对面交流谈心、研究分析工作得失,进一步理清了思路,鼓舞了士气,增进了团结,坚定了信心。大家普遍反映,这次谈心活动是思想上的一次交流、工作上的一次回顾、作风上的一次修补。各级在贯彻执行《条例》的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普遍建立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两年来,市委围绕干部选拔和监督检查工作先后制定了与《条例》相配套的专件20多个。同时,各级党委(党组)在创新上做文章,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上半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公开招考录用了210名市直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长安、桥东、井陉、矿区等地也先后组织了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考,一批年轻有为的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领导岗位或是进入了公务员队伍。市三十一中教师李秀娟在桥东区公开招考中,表现出色,脱颖而出,按程序破格提拔为团区委书记,引起了社会很大反响。监督是贯彻落实《条例》的保证。干部工作离开监督,轻者出偏差,重者坏风气。为加强监督,市委先后开展了《条例》检查活动,重视了社会监督、人大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了全市正确的用人导向。去年7月份,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对23个县(市)区、10个市直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逐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检查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今年在各单位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拟于7月下旬组织实施《条例》检查。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监督信息工作的试行办法》,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信息库”,聘任了116名干部监督信息员,开展了设立干部监督公开栏、举报电话、举报箱活动,并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开通了“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专门受理群众对违反干部工作纪律的举报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来电来信来访63件次,均按领导批示进行了调查处理。为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作用,各级党委(党组)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党政一把手述职评议活动,并将述职评议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今年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房管局、市林业局、市检察院的有关领导进行了述职评议。同时,还注意发挥执纪执法部门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作用,普遍建立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专门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实施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两年来,市委先后对12个单位的党政正职(法人代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规范了一把手施政用权的行为。

  通过两年来的实践,只要各级党委(党组)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条例》,我市就一定会形成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充分施展才干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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